- A+
所属分类:子女撫養權
摘要:我國婚姻法規定,關於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那麼增加撫養費的途徑是什麼?要求增加撫養費需要提供哪些證據?下面由深圳離婚律師詳細講解。
增加撫養費的途徑是什麼?
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十八條規定,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給付能力的,應予支持:
(1)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
(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
有上列情形的可以增加撫養費,那麼增加撫養費的途徑如下:
1、協商。在增加撫養費的途徑中一般協商是方式,這種方法省時快捷,並且成本較低。
2、協商不成向法院起訴。離婚後,如果在孩子成年前,沒有重大變故,要求增加撫養費大多數情況下是得不到法院支持的。但若是因為物價上漲、子女上學、患病等原因,原來約定支付的孩子撫養費不足以滿足子女實際所需,不能維持孩子的實際生活,這時可以依據《婚姻法》及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要求對方增加孩子撫養費,可先與對方協商,如果協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訴請求依法判決。
要求增加撫養費需要提供哪些證據?
若要起訴變更撫養費,我們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的相應證據主要是:
(1)開銷增大的相關證據,比如生活消費增加的相關證據票據或者住院、上學的大額開銷的相關票據;
(2)撫養人收入增加的相關證據,比如納稅證明、工資條等證據。只有通過上述證據,我們才可以證明有變更撫養費的必要性和可能性,變更撫養費的訴訟請求才能夠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 我的微信
- 这是我的微信扫一扫
-
- 我的微信公众号
- 我的微信公众号扫一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