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子女上大學還需支付撫養費嗎?

  • A+
所属分类:子女撫養權
摘要

摘要:我國婚姻法第21條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那麼,成年子女上大學還需支付撫養費嗎?下面由深圳離婚律師詳細講解。

摘要:我國婚姻法第21條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那麼,成年子女上大學還需支付撫養費嗎?下面由深圳離婚律師詳細講解。

案例:

父母離婚後,小斌由母親撫養,其父每月支付200元撫養費至其年滿18周歲。後來,小斌又多次提出要求增加撫養費。最終,撫養費從每月200元升至500元。

去年2月,小斌第五次將父親告上法庭,要求其父給付大學三年來的學費、住宿費、生活費共計4萬元。其父辯稱,自己每月都有支付生活費,每年也有支付兒子報名費3000元,不同意再支付其他費用。

最終,漳州薌城區法院駁回小斌的訴訟請求。

說法:

按照婚姻法的規定,父母對子女的法定撫養義務,是至子女成年時,即至子女滿18周歲,最高院的解釋也進一步明確,撫育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歲為止。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育費。再者根據《婚姻法》的規定,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但“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根據最高院適用《婚姻法》的解釋規定,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或者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2條規定:“尚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給付能力的,仍應負擔必要的撫育費:(1)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讀的;(3)確無獨立生活能力和條件的。”其中,“尚在校就讀的”也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

本案中,小斌已年滿18周歲,也非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因此,原告訴訟請求缺乏法律和事實依據。

  • 我的微信
  • 这是我的微信扫一扫
  • weinxin
  • 我的微信公众号
  • 我的微信公众号扫一扫
  • weinxin
深圳離婚律師

发表评论

:?: :razz: :sad: :evil: :!: :smile: :oops: :grin: :eek: :shock: :???: :cool: :lol: :mad: :twisted: :roll: :wink: :idea: :arrow: :neutral: :cry: :mrgre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