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的流程是什麼-深圳婚姻律師

  • A+
所属分类:内地訴訟離婚
摘要

  夫妻一方要離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的情況下,要離婚的一方可以準備好相關材料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離婚,可是現實生活中很多人對起訴離婚的流程都是一無所知的,針對這個問題,小編下文詳細講解了起訴離婚的流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夫妻一方要離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的情況下,要離婚的一方可以準備好相關材料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離婚,可是現實生活中很多人對起訴離婚的流程都是一無所知的,針對這個問題,小編下文詳細講解了起訴離婚的流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起訴

  離婚案件的起訴,是指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與對方婚姻關係的請求。離婚案件起訴時,起訴者應向人民法院提交訴狀和副本。

  訴狀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1、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工作單位及現住址;

  2、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和理由;

  3、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

  人民法院決定受理案件,訴訟離婚程序也隨即開始。

  二、審理

  審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訴后,開始訴訟程序,到做出判決前所作的一切調查工作的總和。依照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審理分為審理前的準備、調解、開庭審理三個階段:

  1、審理前的準備;人民法院在收到后,經審查,符合立案條件的,應當在7日內立案,並在立案后的5日內將訴訟狀副本送達給被告,被告在收到訴訟狀副本的15日內應提出答辯狀;審判人員審閱訴訟材料,進行調查研究,收集證據;人民法院應當更換不符合起訴或應訴條件的當事人,通知符合條件的當事人參加訴訟;根據當事人訴訟請求依法進行訴訟保全或先行給付。

  2、調解;人民法院受理離婚案后,首先應對當事人進行調解,使當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諒解,從而達成離婚或和好的協議。達成和好協議的,人民法院將協議記錄存卷,一般不發給調解書;達成離婚協議的,人民法院應製作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並加蓋人民法院印章。調解書具有與判決書同等的法律效力。

  3、開庭審理;人民法院調解不成的,即進行開庭審理。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開庭日期。開庭審理前,由書記員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紀律。審判員核對當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審判人員是否迴避;之後,開始法庭調查,詢問當事人和當事人陳述;告知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詢問證人,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詢問鑒定人,宣讀鑒定結論;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勘驗筆錄。爾後,開始法庭辯論,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雙方互相辯論。

  三、判決

  根據庭審情況,應當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開進行。當庭宣判的,應當十日內進行送達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發判決書。

  離婚案件的一審程序結束。如果當事人對判決不服,可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進行二審訴訟程序。

  夫妻一方起訴離婚的情況下,法院往往會在開庭前對夫妻雙方進行調解,如果在調解過程中無法達成一致,法院才會開庭進行審理。如果你還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來電諮詢網站的專業律師獲得解答。

  • 我的微信
  • 这是我的微信扫一扫
  • weinxin
  • 我的微信公众号
  • 我的微信公众号扫一扫
  • weinxin
深圳離婚律師

发表评论

:?: :razz: :sad: :evil: :!: :smile: :oops: :grin: :eek: :shock: :???: :cool: :lol: :mad: :twisted: :roll: :wink: :idea: :arrow: :neutral: :cry: :mrgre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