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
所属分类:内地訴訟離婚
家庭暴力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方面造成危害的行為。最常見的就是丈夫打老婆。很多時候女性為了孩子忍氣吞聲,到忍無可忍的時候想離婚可能還不同意,此時女方就不知道該收集什麼證據,下面讓深圳離婚律師為大家講述一下吧!
首先,在丈夫實施家庭暴力時,應及時請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聯組織、庇護所及所在單位、組織進行制止、勸阻、調解,相應機構製作的書面材料可以作為證據提交。
其次,出現家庭暴力的情況下,可以撥打110報警;受到嚴重傷害時,一定要注意收集如下證據:
1、被打傷的照片。
2、醫院的診斷證明、傷情鑒定。
3、讓鄰居、熟人或居委會的人等看到傷痕,讓他們作證等。證人證言一定要客觀反映當時的實際情況,而且需要證人親自到庭接受法官的詢問和對方的質證。
再者,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因此,遭受家庭暴力的常是女性,如果對方暴力惡習不改,女方不要為了孩子或者面子隱忍下去,要勇於提出離婚,並可以要求對方賠償,嚴重的還可以追究對方的刑事責任。如果你不知道該怎麼辦,可以找律師諮詢。遭受暴力就要及時報警,多報警幾次,多留下幾次報警的證據,以免對方到了法院不承認感情破裂,這樣基本可以爭取做到一次判決就離婚。
- 我的微信
- 这是我的微信扫一扫
-
- 我的微信公众号
- 我的微信公众号扫一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