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內地房產糾紛 » 內地房產律師-房地產糾紛仲裁程序 內地房產律師-房地產糾紛仲裁程序 2016-04-15 內地房產糾紛 约1分钟 192 次閱讀 内地房產糾紛 目錄 (一)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二)當事人向仲裁委員會遞交仲裁協議、仲裁申請書及副本和相關的證據材料。 (三)開庭和裁決。 (四)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一)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①有仲裁協議; ②有具體的仲裁請示和事實、理由; ③屬於仲裁委員會受理範圍。 (二)當事人向仲裁委員會遞交仲裁協議、仲裁申請書及副本和相關的證據材料。 仲裁委員會受理後,根據當事人選定(或委託仲裁委員會主任指定)仲裁員組成仲裁庭(各方當事人可各自選定一名仲裁員)。 (三)開庭和裁決。 (四)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非親生父親能否要求婚內撫養費 | 深圳律師網 → 相關文章 港人跨境離婚的撫養費,港幣支付、匯率與額外支出如何約定 2026-10-05 港人再婚前如何確認香港與內地離婚程序均已完成 2026-10-19 港人在深圳辦理訴訟離婚,香港身份及婚姻文件要如何準備 2026-09-28 港人與內地配偶協議離婚,財產及子女條款怎樣寫才可執行 2026-09-14 內地離婚判決在香港使用前,需要核對哪些生效及送達資料 2026-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