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內地房產糾紛 » 內地房產律師-房地產糾紛仲裁程序 內地房產律師-房地產糾紛仲裁程序 2016-04-15 內地房產糾紛 约1分钟 102 次閱讀 内地房產糾紛 目錄 (一)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二)當事人向仲裁委員會遞交仲裁協議、仲裁申請書及副本和相關的證據材料。 (三)開庭和裁決。 (四)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一)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①有仲裁協議; ②有具體的仲裁請示和事實、理由; ③屬於仲裁委員會受理範圍。 (二)當事人向仲裁委員會遞交仲裁協議、仲裁申請書及副本和相關的證據材料。 仲裁委員會受理後,根據當事人選定(或委託仲裁委員會主任指定)仲裁員組成仲裁庭(各方當事人可各自選定一名仲裁員)。 (三)開庭和裁決。 (四)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非親生父親能否要求婚內撫養費 | 深圳律師網 → 相關文章 內地離婚判決在香港使用前,需要核對哪些生效及送達資料 2026-09-07 香港離婚贍養費新規:對內地在港配偶權益的影響 2026-08-21 內地遺產繼承中的離婚家事爭議解決路徑 2026-08-05 深圳離婚撫養費計算標準最新調整及計算器用法 2026-08-02 2026年離婚冷靜期最新司法解釋對深圳夫妻的4大影響 2026-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