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案件訴訟費怎麼算?-深圳婚姻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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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案件訴訟費的計收,主要看是否涉及財產分割:不涉及財產分額的,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各省自定);涉及財產分割且總額超過20萬元的,超出部分按0.5%加收。訴訟費通常由原告預交,法院根據雙方情況決定分擔比例。符合條件的當事人可申請減交或免交。深圳、香港、广州、东莞、佛山等地的離婚案件,均可依此標準計算。

一、離婚案件訴訟費的計算方式

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離婚案件的訴訟費(即案件受理費)分兩種情況:

1. 不涉及財產分割
若雙方僅請求解除婚姻關係或確定子女撫養權,未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則按件收取。標準為50元至300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可在該區間內根據當地經濟水平自行確定。例如,深圳所在的廣東省通常按300元收取,而部分中西部省份可能只收50元。

2. 涉及財產分割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明確:「離婚案件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這意味着:如果夫妻共同財產總額在20萬元以內,仍按件收取(例如300元),無需額外費用;若財產總額為100萬元,則需交納:按件費300元 + (100萬-20萬)×0.5% = 300元 + 4000元 = 4300元。

需要注意的是,訴訟費不包括財產評估費、保全費、公告送達費等其他費用。若財產價值難以確定,法院可能委託評估機構評估,評估費另計。

二、離婚案件訴訟費由誰承擔?

訴訟費用的最終承擔由人民法院根據案件具體情況決定。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二十九條,訴訟費由敗訴方負擔,雙方都有責任的,按比例分擔。例如,若法院判決離婚並支持原告大部分財產請求,則被告可能需承擔主要訴訟費。

預交規則:原告在起訴時須先預交全部訴訟費,接到法院交費通知書後7日內繳納。若原告未按時交費,法院可按撤訴處理。判決後,法院會責令敗訴方向勝訴方返還其預交的費用。

對於深圳、香港、广州、东莞、佛山的當事人,若居住地與法院不在同一省市,建議在起訴前向當地法院咨詢具體交費賬戶及方式,避免因跨區域繳費延誤。

三、訴訟費用的減免情形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規定了多種減免情形,分為法定減免和酌定減免。

法定減交:
-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例如原本300元,簡易程序只收150元)。
- 以調解方式結案或當事人申請撤訴的,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酌定減交:
當事人確有困難並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申請司法救助,法院應準予減交訴訟費用,減交比例不低於30%:
1. 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難,正在接受社會救濟或家庭生產經營難以為繼;
2. 屬於國家規定的優撫、安置對象(如退役軍人);
3. 社會福利機構和救助管理站;
4. 其他確需減交的情形。

免交情形:
法定免交:離婚判決的申請執行費無需預交;中止後恢復的案件不再重複交費。
酌定免交:當事人為殘疾人且無固定生活來源,或屬於低保、農村五保、失業保險金領取者且無其他收入,可申請免交。

需要提醒的是,香港、澳门的当事人若在內地提起诉讼,需提供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并经法院审核。

四、如何申請訴訟費用的緩交、減交或免交?

申請程序相對簡便:當事人應在收到交費通知書後7日內,向受理法院提交書面申請,並附上證明經濟困難的材料(如低保證明、殘疾證、失業證明、街道辦出具的困難證明等)。法院審查後作出決定,准予緩交、減交或免交。若法院未批准,當事人應在指定期限內足額交費,否則可能被視為自動撤回起訴。

對於涉及訴訟離婚流程的諮詢,本所建議提前委託律師協助整理申請文書,以提高成功率。

五、深圳、香港、广州、东莞、佛山的訴訟費用參考

雖然《訴訟費用交納辦法》全國統一,但各地法院在按件收費的具體數額上略有差異:

  • 深圳:通常按300元收取(不涉及財產分割);財產超過20萬元部分嚴格按0.5%計算。深圳律師常見代理的離婚案件標的額較高,需精確計算。
  • 广州、东莞、佛山:同樣執行廣東省標準,但部分基層法院可能因地方政策調整收費。建議在起訴前查詢目標法院官網或撥打12368熱線確認。
  • 香港:香港的離婚訴訟不適用內地《訴訟費用交納辦法》,而是按香港區域法院或高等法院的收費表計收。但若涉及內地訴訟離婚(如夫妻財產在內地),則需同時關注兩地費用規則。

為避免計算失誤,可參考本所製作的訴訟費估算工具,輸入財產總額即可得出預估費用。

六、離婚訴訟常見問題解答(FAQ)

Q1:離婚訴訟費可以退還嗎?

一般情況下,訴訟費不退還。但若以調解或撤訴方式結案,法院會退還一半的案件受理費。若判決原告敗訴,原告預交的訴訟費由敗訴方(即原告自己)負擔,不直接退還,而是通過判決確定由原告承擔。

Q2:在内地提起离婚诉讼,香港居民需要预交多少诉讼费?

香港居民在內地法院起訴離婚,同樣適用上述收費標準。例如在深圳中院或基層法院,不涉及財產分割的案件受理費為300元。若涉及財產分割且總額超過20萬元,則按0.5%加收。香港居民需注意,法院可能要求提供授權委託書的公證認證材料,相關公證費用不屬於訴訟費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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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勇律師 合夥人律師 执业机构:廣東跨元律師事務所 执业证号:14403201110047359 适用及服务地区:香港、深圳及中國內地 更新于 2026-07-30 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