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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在婚姻中遭遇比較大的損害,有些人在離婚的時候要求另一半給予自己相應的經濟補償,經過溝通、起訴等方式,有些人終於拿到離婚賠償款了。由於離婚賠償款不是一筆小數字,那麼,離婚賠償款要交稅嗎?
離婚賠償款要交稅嗎?一般不需要。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19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財產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46條、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一方可以要求損害賠償:
1)、重婚的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3)、家庭暴力4)、遺棄或虐待家庭成員的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2》
9條、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後悔,請求變更或撤銷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
人民法院審理后查明,在訂立協議之時,不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請。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60條、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予以變更或撤銷:
2)、顯失公平的
綜上,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雙方的財產約定,對雙方有法律約束力,除非一方能夠證明在簽訂協議的時候的時候存在一方對另一方的欺詐脅迫、重大誤解等符合無效或可撤銷變更民事法律行為的情形。
一般來說婚內的財產約定,只要系真實意思的表示,就應當對雙方有法律約束力
但是,如你所說“不管如何,財產都歸老婆所有”,也是有限制範圍的,
如果老婆作出婚姻法反對並且懲罰的過錯行為,重婚、家暴與他人婚外同居等,作為無過錯方,就可以以婚內的”財產任何時候都歸“老婆的約定”顯失公平“為由,請求人民法院對該協議進行變更,以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按照婚姻法的原則對於過錯行為進行懲罰。
所以,即便該協議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也需要具體分析情況來決定其在什麼狀態下能夠全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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