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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同居糾紛
摘要:同居期間流產可以要求男方賠償嗎?同居期間流產,對女性的身體會造成一定的傷害,對此,女方可以要求男方給予補償,至於精神損害賠償,一般得不到法院支持。下面由深圳離婚律師為您詳細介紹。
同居期間流產可以要求男方賠償嗎?
同居期間流產,一般僅支持對女性身體的合理補償。
(1)男女雙方當事人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應當明知發生性關係可能產生的後果,因雙方是自願發生性關係而導致懷孕,因此懷孕一事是雙方的行為造成的,不應該歸咎於一人。
(2)但如果女方在同居期間懷孕並人工流產,對其身體確實造成了一定的傷害,治療婦科疾病期間產生的醫療費、誤工費、營養費確系其損失,在雙方都不存在過錯的前提下,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由當事人分擔民事責任”的公平責任原則,可以要求男方酌情承擔部分費用,對女方進行適當的補償。
同居流產能否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對於女方請求男方支付因流產而導致的精神損害賠償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主要理由有以下兩點:
第一,系自願。男女雙方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女方應當能預見到同居發生性行為可能會產生懷孕及流產的後果,但是卻沒有阻止,而是自願與男方發生性關係,女方本身具有一定的過錯。
第二,系不屬於人身權益受到非法侵害的情形。在女方流產並非男方直接的非法侵害行為所導致或者無法提供證據證明是男方直接的非法侵害行為導致的流產,女方請求男方支付精神損害賠償金缺乏法律依據,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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